武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武威地区行政公署计划生育处)成立于1982年。2000年撤地设市后,改设为武威市计划生育委员会。2004年,根据《中共武威市委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更名为武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武威市政府主管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协助有关部门拟订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治理工作;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拟订全市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统计与调查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四)负责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推进人口事业发展方面的作用,促进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负责推进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救助机制和保障制度。
(五)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与党校、教育部门共同做好人口理论研究与教育工作。
(六)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干预、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妇女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的规划与规范;与有关部门共同作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艾滋病的防治、宣传咨询、安全套的发放、筛选等工作;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和药具发放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相关产品广告的审批工作,协助食药监部门做好计划生育药具和性保健市场的监管工作。
(七)编报市级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免费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计生系统医、护、技、中医、生殖保健咨询等专业继续教育、职称评定工作;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并承办计划生育的外事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