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在全系统开展信息岗位练兵、质量检查和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人口厅发[2003]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生委:
根据《国家计生委关于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规划统计工作的意见》(国计生发〔2001〕126号)和全国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我委决定在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信息工作人员中开展信息岗位练兵、质量检查和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开展此项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着眼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的大局,加快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以信息化全面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综合决策和综合服务水平。 开展此项活动的目标是:全面加强基层信息人才的培养,普及信息化建设基本知识,提高全系统人员的计算机运用能力和操作技能,强化信息系统的实际应用,提高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以下简称“WIS”)的数据质量,推进WIS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发挥信息引导作用,为建设全国人口基础信息库及其应用打下基础。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在全系统开展信息化知识的普及和培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对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二)建立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库,在采集、录入、更新、反馈、传输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及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过程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实际应用能力。 (三)推进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库的数据结构及分类代码转换为国家标准(GB/T 18848-2002)代码,逐步实现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标准化。 (四)建立完善计算机管理制度、运行日志制度、信息收集分析运用共享制度、信息质量保障制度、系统安全与保密制度、系统检查和维护制度。 (五)开展对县乡两级信息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任职资格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 (六)对WIS建设和信息质量进行综合评估,依据建设和质量标准开展WIS建设的分类工作和创优达标活动。 (七)加强电子政务的推广、应用和网络建设。 (八)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统计系统等应用系统建设。 (九)组织全系统干部特别是信息工作人员的知识能力竞赛。
三、活动的总体安排
本次活动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2003年5月至6月,各省(区、市)计生委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订本省(区、市)的信息工作岗位练兵、质量检查和知识竞赛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统筹部署,周密安排,启动本省范围的各项活动事宜。 (二)岗位练兵。2003年6月至10月,各级计生委按本通知精神和本省(区、市)制订的具体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岗位练兵活动和业务培训。县级以上计生委负责逐级培训地、县、乡级的信息工作人员,特别是新上岗人员。 (三)质量检查。2003年10月至12月,由各省(区、市)计生委对地、县、乡三级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质量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各县信息化建设达标等级,并将县级评估情况报我委。我委组织力量进行抽查,在此基础上将表彰一批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 (四)知识能力竞赛。按照我委统一部署,各省(区、市)计生委在2004年第一、二季度组织本省(区、市)的知识能力竞赛,遴选、表彰本省(区、市)的基层信息化建设先进个人,并报我委备案。2004年第三、四季度,我委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由各省(区、市)县级信息化建设先进个人参加的竞赛,评选全国信息化建设先进个人。从2003年第三季度开始,我委将组织编写测试题库、开发测试软件,并利用中国人口网进行测试实验。
四、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
(一)建立WIS建设评估标准体系。我委制订的全国县级WIS建设基本标准以及供全系统干部及信息工作人员使用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应用技能标准、上岗资格考核指南即将下发。各省(区、市)计生委依此并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的评估标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