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农村二女结扎户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对农村新增当年落实节育的二女户育龄夫妇一次性给予3000元现金奖励”。第三章第五条规定“奖励资金由市、县级财政预算列支,省级财政补助奖励资金总额的50%,分别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2006年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抓好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紧急通知》指出“各县、区要按30%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对当年实行了计划生育的新增二女户及时兑现奖励资金。所以当年实行了计划生育的二女户一次性3000元奖励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别按5∶2∶3的比例负担。
(来源:武威市人口计生委 作者:袁莲英 200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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