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大惠农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和专款专用,区委、区政府决定从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农委办、农牧局、住建局、农机局、林业局、民政局、教育局、计生局等涉农部门抽调熟悉惠农政策、懂项目、会查账的专业人员共40人,成立10个检查小组近日对全区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单位和乡镇、村、组进行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检查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落实情况。包括粮食直接补贴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贫困户“两后生”技能培训补贴、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困救助、农村二女结扎户奖励金、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父母奖励金、农村“两户”家庭养老储蓄金、农村育龄妇女查环补助金、农村“两户”家庭新农合补助金、村(组)干部报酬等45项惠农资金在发放落实过程中、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标准、对象是否按规定程序公示;宣传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虚报冒领、套取或私存私放惠农资金等问题。二是检查各项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三是检查强农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改革情况。重点是各项强农惠农财政补贴通过“一册明、一折统”方式发放到户等情况。四是对农民群众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12316三农服务热线”等渠道来电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进行督导检察。五是检查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各检查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对财务账证、调取项目资料、深入项目单位、走访群众农户等方式,重点检查2009年以来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要求各检查组一要扎实开展工作。按规定的检查范围,集中时间精力,深入细致地做好有关资料数据的审核、分析和收集,全面查找问题,切忌流于形式,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各检查组实行包干负责制,全面负责所包乡镇的检查质量和成效。日后若被上级监督检查部门查出问题,既要追究乡镇和主管部门的责任,还要追究检查组责任;二要规范检查程序。严格按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程序进行检查,做到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合理公正。对每个被查单位和强农惠农项目,都必须填制检查工作底稿,取得相关证据。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由区委、区政府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三要加大查办力度。对于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各类问题,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于违纪违规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要严肃工作纪律。检查组人员必须严肃检查纪律,注重形象,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